汝州市规范户外广告管理助力“七城联创”

发布日期:2013-05-22    【字号:  
      创建“国家园林城市、国家卫生城市、国家生态示范市、中国历史文化名城、全国文明城市、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和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市”,是今年汝州市委、市政府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。近日,汝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河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规范户外广告管理,助力全市“七城联创”
  
  强化户外广告管理舆论宣传,通过报刊、电视、出动宣传车、发放宣传页等形式,广泛宣传开展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带动广大群众关心、支持和参与全市户外广告整治活动。
  
  实行户外广告登记和备案管理,对在汝州区域内设置的广告塔、墙体广告、门头、招牌、灯箱、宣传栏、标语条幅、霓虹灯、画廊等设施,全部进行登记备案。
  
  严格户外广告审批制度,确保户外广告设计新颖,特色突出,内容健康,画面美观,制作精良,安装规范有序。
  
  设立户外广告固定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,随时接受市民群众对违规户外广告的投诉。
  
  加大户外广告执法力度,定期、不定期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执法检查,同时加强日常巡查,对发现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,坚决依法取缔或强行拆除,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。(汝州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毕清海 康建标 张孟现 供稿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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