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户外广告须审批 乱挂户外广告最高罚款2万

发布日期:2013-05-16    【字号:  
       威海新闻网讯(记者 王晓光)连日来,不少市民致电咨询设置户外广告需要具备哪些手续,5月15日,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,了解到,想要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经过审批,违者将被依法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。

  市民如果想要发布户外广告、设置门头牌匾,必须到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审批登记,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说,市民可以到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窗口提出申请,提交申请项目说明书、广告牌设置的位置、规格、色彩实景效果图等资料。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对符合规定的,组织现场勘察后,上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审核。对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,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作出许可决定,再发回各区城管执法部门窗口,由各区城管执法部门通知当事人。整个审批期限不超过6个工作日。

  该名城管执法人员表示,按照《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未经审批,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,影响城镇容貌的,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,限期拆除,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。同时,按照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相关规定,非法设置、张贴广告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、处5000元以下罚款,并限期拆除。

来源:  威海新闻网·威海晚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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