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晚,在城区梅山南路,交通指示牌背面的一块户外广告牌正在被切割拆除。据了解,根据《安徽省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利用交通安全设施、交通标志的,不得设置、张贴户外广告。据公用事业执法支队负责人介绍,通过前期摸底排查,在主城区和城郊结合部共发现此类违法户外广告牌近500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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